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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商标注册存在的误区

作者:安康东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5-01-02 08:17:20

在平利商标注册过程中,申请人除了需要避免上述提到的误区外,还需注意以下几个常见的误区:

误区一:别人已经申请了这个商标,自己就不能申请了

这是一个常见的误区。中国采用《类似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基于尼斯分类),由45个类别组成。如果他人在某些类别中注册了商标,则不能申请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但仍可以申请其他类别的商标的(当然驰名商标除外)。如果产品是一样的,看对方的商标有无使用,如果对方的安康商标注册申请之后没有使用,就可以提宣告无效;如果对方的商标超过了三年,可以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进而争取商标拥有权。

误区二:自己的注册商标,使用在什么产品上自己说了算

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注册商标和批准使用的商品为限。并非所有的商品或服务都可以通过注册某一类商标来全部获得保护。商标只能在注册类别的产品或服务上使用,不能擅自在未注册类别上使用,也不能超范围作为注册商标使用。如果违规使用,可能存在侵权,轻者警告改正;重者罚款坐牢。

误区三:只要注册了商标,就自动享有了域名的所有权

这是一个常见的误区。商标是商标,域名是域名。注册商标不自动拥有域名所有权。如果对方的域名申请是恶意的,可以申请域名仲裁。

误区四:超范围使用商标

许多企业在日常商标使用过程中极易犯的错误是超范围使用商标。商标使用应该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使用,超范围使用的部分必须重新注册,没有注册的情况下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超范围使用商标的隐患:一是商标使用不受保护;二是极有可能存在侵权情况,一旦发生侵权,所要承担的责任那就可大可小了。

误区五: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信息

商标的字体、图案、注册人名义、地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后,商标申请人应及时去商标局做商标变更。如果不去商标局做商标变更,商标有可能会被商标局撤销。

误区六:先使用,后注册

我国在认定商标权属问题上,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即商标的专用权归属于依法首先申请注册并获准的商标申请人。部分企业或个人急需使用商标,可能会“先使用,后注册”。“先使用,后注册”的隐患是:虽然可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但如果出现商标纠纷,法律将保护“注册在先”一方的合法权益。

误区七:法人注册,公司使用

“法人注册,公司使用”是企业在注册、使用商标时很容易陷入的误区,表现为商标是由法人代表申请注册的,但却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由公司无偿使用。如果该公司是由多个股东出资成立并运营,一旦法人代表撤资“单飞”并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或者是法人代表要求公司每年支付高额的商标许可使用费,公司将会蒙受巨大的损失。建议目前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赶紧将商标转让到企业名下,免除后患。

总之,在平利商标注册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充分了解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谨慎操作,以避免陷入上述误区,确保商标注册的顺利进行和商标权益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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