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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商标注册的三大基本原则

作者:安康东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5-28 08:16:47

安康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所有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国家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经过审核,准予注册的法律事实。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经商标局审核注册的商标,便是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今天小编给大家谈谈商标注册的三大基本原则。

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申请在先原则《商标法》第29条规定确立了申请在先原则,即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只给申请在先的商标予以注册。申请在先原则决定了申请日成为商标确权的法律依据。但申请在先原则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如《商标法》第15条规定,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未经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人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不能按照申请在先原则予以受理,而应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另外,申请在先原则并不绝对排斥使用在先原则,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天申请,或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一个未经注册但已驰名的商标,就要给使用在先的商标予以注册或保护。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同一天提出申请的商标,但又在同一日使用或均未使用该商标的情况,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9条办理。

(2)一申请书一件商标原则该原则是指在一份注册申请书中只能申请一件商标,如果同一申请人要申请两件或两件以上的商标必须分别提出申请。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另外,《商标法》第20条规定也体现了该原则,即如果一个申请人希望将同一个商标用于不同的商品上,由于不同的商品分类不同,所以不能在一份申请书中提出注册申请,而应当按照商品分类表分别提出注册申请。

(3)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所拥有的商标,是否申请注册,由自己决定,而不受商标主管机关的约束。商标主管机关也只能就商标所有人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依法进行审核(解释:审查核实;审阅核定),不能主动给没有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进行注册。《商标法》第6条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对于企业而言商标注册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比如在商标注册往往都会委托专业的机构来做,这是因为商标注册成功的越早,也就越早的占有商机,而对于不了解注册流程的企业来说往往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而今天就来说说这个话题。 

第一,在商标注册的企业数量很大,因此为了尽快申请下来最好提前准备好材料,无论是商标注册申请书还是商标图样等都要认真的填写和制作,并且商标可以多准备几个,万一审核不通过可以马上换一个,而且多个类型的商品可以申请一个商标,这些都应该提前调查好的才行。 

第二,在商标注册的时候,建议企业填写资料的时候建议资质专业的机构,因为资料填写错误导致延误注册的事很常见,而且商标设计也有一定的规则,有的商标设计存在违规,而有商标设计涉嫌抄袭山寨,因此设计商标之后建议委托专业的机构帮助审查一下,这样就不会导致好不容易排队到我们了,因为申请资料有问题而延误的情况。 

第三,对于商标申请注册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就是如果是外企或外国人申请商标注册往往需要委托代理机构才行,不然申请的时间会比较长,而且大多数情况下外企或者外国法人的话都是委托专业的机构来做,如果是国内的企业往往可以自行申请或者委托专业机构。 

刚才提到的就是在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应该注意的事情,商标申请看似简单的事情,实际上也是非常严格的,很多企业都出现了反复申请才成功的情况,因此如果怕商标被别的企业申请了的话,还是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来做做好,这样就不会因为申请时间长导致错过我们想要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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